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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句話,是說給自己聽的。


經歷了荒唐的六個月,給自己好多難過的事情。
可憐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。
我想說給自己聽。


不要自怨自艾。

既然這是人生過程,也不用理會他人眼光。

因為是你自己的選擇。


就這樣大步向前走。
縱使過程中有迷惑,
但我知道除了自己會受傷,其他人不會因此收到傷害。

這樣比較正確。


受點傷,遇到挫折,記得那些給你愛的朋友們。


我一定要出去走走。
雖然眼前可能有好工作,
不過我知道那不是馬上就可以投入自己心力的工作。

連履歷,都只是先寫好湊合著。

我是老闆,找不到工作熱忱的人,我也不會用他的。


沒有上。也是應該的。


失去一個人的時間太久了,該想想了。


謝謝今日與我MSN的幾位好友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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